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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经典语录

史可法经典语录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顺天府大兴籍。 

史可法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明福王(弘光帝),继续与清*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史可法死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高宗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经典语录

上阵不力,守城;守城不力,巷战;巷战不力,短接;短接不力,自尽。

上联:斗酒纵观廿四史。 下联:炉香静对十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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