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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实践”造句大全,司法实践造句

“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法律的建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诉机制庭前运行的制度层面与司法实践的运作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出现了“文本中的法”与“实践中的法”两张皮的现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诸多争议及存在的缺陷,都值得认真研究。

它是刑诉法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灵活运用,尤其是在“严打”斗争中更得到各地司法机关的普遍适用。

但《条例》中的某些条款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从而影响了对商事代理人的保护力度。

在*案件审理的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界定存在一定难度。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被羁押者不能援用司法救济方式质疑审前羁押的合法*,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问题较为严重。

司法实践中,既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的观点,也要反对法律万能主义的观点,把依法办事与政策为指导有机的结合起来。

司法实践中,对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通常认为捏造的事实必须是犯罪事实,侵害的对象也仅限于个人。

由于此立法缺漏的存在,不仅凸现出制度本身与法的价值理想的矛盾与冲突,而且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混乱局面的出现。

司法实践中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笔者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出发,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对取保候审的*质、功能和诉讼价值等作了探讨。

本文在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苏州市中院将遗产分割与子女尽此孝心的情况挂钩,无疑是将这一法律条款付诸司法实践的有益尝试,其引导与倒逼子女“常回家看看”的*示意义不言而喻。

司法实践造句

回溯推理是一种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的或然*推理。

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认识洗钱罪的特征,才能正确认定本罪。

但在立法层面上,该罪名的*却导致了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矛盾,应当予以废止。

建议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在立法上加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司法实践中的擅断。

因此,空白*理论的研究对于*法理论的完善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救援中是否享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存有异议。

张学*马国正我国法律、司法解释对聋哑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等缺乏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困难。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依据这一制度却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婚内索赔问题。

但是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逆防卫制度缺乏存在的理论基础,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具有可*作*,因而不应立法使其合法化。

不仅法学界对此予以极大关注,就连司法实践界也不甘寂寞,争先恐后地*了形形**的改革举措。

教唆犯理论是共同犯罪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唆犯问题的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在司法实践*作上具有重大意义。

介绍贿赂罪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罪与非罪的鉴别,犯罪的既遂、遂和终止的不同形态的认定,也涉及介绍贿赂罪与诈骗罪、旋受贿罪、贿罪的帮助犯以及与侵占罪的区分与联系。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陪审制度已成为我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

反观法文化研究,既不自我设限于白纸黑字的法条,又能主动接纳眼光向下的司法实践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的确定问题,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公平原则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医疗侵权民事诉讼案件。

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更是司法机关打击“地痞流氓”,维护社会秩序的常规武器,甚至早就有“口袋罪”之称。

中洲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说,司法实践中,投入巨大精力打一场论文抄袭的官司,被侵权人想要获得经济赔偿却几乎难于登天。

抢劫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且情形相当复杂。

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试寻求自由心*、心*公开、心*过程公开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的可行*。

借鉴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健全我国的审查起诉制度,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新公司法*后,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涉及相关的案件只有民事实体法依据。

刑事悬赏制度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我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后检视被诱惑犯罪者罪责在我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并对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进行辩析,最后对美国、日本等国家关于被诱惑犯罪者罪责立法例进行了分析考察。

在立法时,将一些在理论界一致认可的、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酌定量刑予以法定化。

在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因补充侦查而造成超期羁押的现象。

域外法律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表明,在审讯的压力场下,长时间的审讯,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往往陷于绝望的边缘。

事实胜于雄辩,*苏省姜堰市*法院的司法实践给出了令人折服的*。

第三章侧重实体*判断标准,对英美法系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的“合理*标准”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还就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在司法实践中的几种特殊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时下的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尤其是庭前和解)已经成为各级法院(当然主要是基层法院)定分止争、息讼罢访的“利器”。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如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表现形式,实践中如何认定其犯罪对象等。

通过对其中有关“出入人罪”方面的规定作一点介绍并进行简要评价,可以对*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一些建议。

然后以酒泉市法院系统为例,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归纳了行政不作为案件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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