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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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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

材料一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此外,审判除了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外,还应重视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即所谓“原心定罪”。与此有关的断狱案例被汇编成十卷的《春秋决事比》,该书中有案例如下:

女子*嫁渔民乙,乙出海遇风暴,船破身亡死不见尸。后,女子*在其父母的建议下,改嫁他人。按秦朝以来的法律规定,夫死未葬不许改嫁。否则就是私嫁。律当弃市。

董仲舒则根据《春秋》之义认为:夫死无男(无子女)有更嫁之道,且*尊从母命所嫁,并无淫行之心,故而“无罪名,不当坐”。

——摘编自杨健康、黃震《春秋决狱及其现代价值》等

材料二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如“恩主诈骗被保护人的(财物)应宣誓充作‘牺牲’,奉献于神”。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处死以祭谷神。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不发达的状况深刻地影响了古罗马刑法中公犯与私犯的规定,以至造成两者的失衡。

——摘编自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评价与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判决女子*无罪的依据,并分析其“春秋决狱”反映的汉代法律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罗马法蕴涵的法制理念。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汉代“春秋决狱”与罗马法所形成的法治文化产生的历史影响。

【回答】

(1)依据:依据三纲五常的儒家伦理;无淫行之心的动机。趋势:法律儒家化、伦理化;不断宽松简化,纠正秦朝以来严刑峻法的趋势。

(2)罗马法法制理念:体现浓厚的宗教**;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重私法轻公法。

(3)历史影响:汉代:春秋决狱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弥补成文法的不足,解决立法漏洞、立法滞后等问题;司法审判强调情感道德的作用,考虑人主观上的善、恶,推动了礼法并用、以礼为主的*法律传统的形成,一方面有利于强化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另一方面又难免造成“人治”局面;量刑趋向宽松。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罗马法:较好地处理了各类矛盾,维系了国家统治与发展;立法与司法的有关精神影响深远,泽被后世;强化了宗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详解】

(1)依据:根据“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得出依据三纲五常的儒家伦理;根据“重视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得出无淫行之心的动机。趋势:根据“根据《春秋》之义”得出法律儒家化、伦理化;根据“夫死无男(无子女)有更嫁之道,且*尊从母命所嫁,并无淫行之心”“无罪名,不当坐”得出不断宽松简化,纠正秦朝以来严刑峻法的趋势。

(2)罗马法法制理念:根据“恩主诈骗被保护人的(财物)应宣誓充作‘牺牲’,奉献于神”得出体现浓厚的宗教**;根据“故意杀害他人”“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得出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根据“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不发达”得出重私法轻公法。

(3)历史影响:汉代:可从春秋决狱方式有利于强化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量刑趋向宽松、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等角度分析总结。罗马法:可从维系了国家统治与发展、立法与司法的有关精神影响深远、强化了宗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等角度分析总结。

知识点: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题型:综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