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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大全,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

反托拉斯當局對適用於謝爾曼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規制下的掠奪*定價的指控採同一標準以評估關於此類價格歧視行爲的抗辯。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五條宣佈“不公平的競爭手段”爲非法,但並未對所謂的“不公平”下確切的定議。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造句

最常見的是那些遵循1914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確立的程序模式:行政機關的裁定成爲終結決定後,有利害關係的個人可向聯邦上訴法院提起復審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