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五*条权益工具,是指能*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四*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同时,具有负债和权益双重特征的复合金融工具的大量出现,使得在金融工具中正确区分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