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為了方便,這裏不妨取用當年孫中山的説法,他把公民*權利具體化為選舉權、被選舉權、創制權、否決權和*劾權。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詳言之:*皆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惟按*敬老尊賢的文明習俗,各縣*推本地老*為代議士,而任用青年二三人有專門學識者為祕書。
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我國年滿*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權利的人除外。
憲法規定婦女和男子一樣,有同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