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

當前位置 /首頁/題庫 > /列表

 材料 北周武帝時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條,“條流苛密,比於齊(北齊)...

問題詳情:

 材料 北周武帝時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條,“條流苛密,比於齊(北齊)...

  材料  北周武帝時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條,“條流苛密,比於齊(北齊)法,煩而不要”、宣帝“更峻其法”,導致“上下愁怨”、“內外離心”。隋文帝取代北用建立隋朝,開皇初年兩次“更定新律”,史謂《開皇律》。

隋朝統治者鑑於《北齊律》“法令明審,科條簡要”,將其作為制定《開皇律》的主要參考,並“採魏、晉刑典,下至齊、粱,沿革輕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度除“前代鞭刑及梟首”等“苛慘之法”,“以輕代重,化死為生”;定罪500條,刪繁就簡,比舊律減少死刑81條、流放刑154條、勞役刑等一千佘條。唐朝官修支書評價《開皇律》“刑網簡要,疏而不失”。

——據《隋書》

根據材料,概括隋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點。

【回答】

改變了北周的嚴刑峻法,減輕刑罰;對之前的法律兼收幷蓄、擇善而從;法律條文簡要而不繁瑣。

【詳解】

據“廢除‘前代鞭刑及梟首’等‘苛慘之法’,‘以輕代重,化死為生’”得出改變了北周的嚴刑峻法,減輕刑罰;據“採魏、晉刑典,下至齊、粱,沿革輕重,取其折衷”得出對之前的法律兼收幷蓄、擇善而從;據“刪繁就簡,比舊律減少死刑81條、流放刑154條、勞役刑等一千佘”得出法律條文簡要而不繁瑣。

知識點: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