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年普魯士憲法規定“國王有宣戰、媾和及與外國訂立其他條約之權”,“立法權由國王與兩院共同行使之”,“國王... 國語站 題庫 2.2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問題詳情:1850年普魯士憲法規定“國王有宣戰、媾和及與外國訂立其他條約之權”,“立法權由國王與兩院共同行使之”,“國王和兩院一樣有提出法律的權利”,“凡年滿二十五歲的普魯士人有選舉權”。這説明( )A.統一後的德國不過是用議會裝璜出來的封建君主*B.普魯士的國家制度已經不是純粹的封建君主制C.普魯士在建立了君主立*體的同時保留了*國主義傳統D.普魯士的國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回答】B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題型:選擇題 TAG標籤:立法權 之權 兩院 國王 媾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