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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春秋決獄”是指在審理案件時不適用已有的法律條文,而是用儒家經義(即儒家所宣揚的倫理道德),特別是孔子...

問題詳情:

材料一:“春秋決獄”是指在審理案件時不適用已有的法律條文,而是用儒家經義(即儒家所宣揚的倫理道德),特別是孔子...

材料一:“春秋決獄”是指在審理案件時不適用已有的法律條文,而是用儒家經義(即儒家所宣揚的倫理道德),特別是孔子修訂的《春秋》一書中的“微言大義”,附會漢朝法律,作為審判的依據。董仲舒在判處232件案件後,總結成了一部《春秋決事比》(決事比是漢代的法律術語,指具有權威*的、在裁判中可以援引的判例),並提出“《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此後,“春秋決獄”盛極一時,此風一直沿襲到魏晉。

——摘編自蔣來用著《法學的故事——推開法律之門》

材料二:在西方社會,“法”這個東西是個很莊嚴神聖的東西,甚至經常會與上帝制定的某些神聖的法則密切相關。這種法則對人的約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傳統上都是注重審判輕視調解,這和他們“追求精確、不怕對抗”的思維習慣是一致的。凡是有糾紛就一定要弄出個準確的“對”和“錯”來!

——摘編自《文明的差異之道德與法律》

材料三:西方文明作為微觀文明,首先把人從自然界分離出來,建立了一套*於自然界,完全約束人類的規則,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確,因此設計了大量的精細的法律條文,並且作為自己行為的依據,這就形成所謂的“契約精神”,可以説,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非常精確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而中華文明作為宏觀文明,始終沒有把人從自然界中分離出來,認為人類要遵從的規則也是自然界規則的一部分。在*人的思維中,最大的概念叫做“天”,人是屬於天的一部分,要遵守“天”的運行規律(天條)。這種“天人合一”的思維模式導致*的法律體系強調人類要遵守自然界的整體規律。因此,……宏觀思維模式導致了模糊,不注重精確,而注意“實用”。

——摘編自《文明的差異之道德與法律》

請回答:

(1)根據材料一概括“春秋決獄”的突出特點是什麼?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其產生的社會背景,並能從不同角度分析“春秋決獄”產生的影響。

(2)結合材料二、三分析,與*古代法律相比,西方法律有何顯著差異。

(3)綜合材料和所學,概括導致中西方法律傳統重大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回答】

(1)特點:以儒家經義附會法律作為司法審判的主要依據(或以人們的主觀動機是否符合儒家所倡導的禮義標準來決定刑事責任的有無與輕重)

社會背景:漢武帝時期“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成為正統思想,強調道德教化,反對在意刑殺;漢武帝重用儒生,使大批儒生進入仕途參與司法,他們沒有像秦朝的官員那樣經受過法律教育,故多以自己所擅長的儒經來議論、裁決案件。

影響:它強調情理道德,考慮人們主觀上的善惡,根據不同的情形靈活處理,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法律的僵化*;但也具有較大的隨意*,容易導致實踐中司法的濫用,蔑視國家法律權威,難免造成“人治”局面。(學生能辨*的認識該問題,言之成理即可)

(2)差異:西方的法律在社會地位上神聖不可侵犯;在內容上強調法律條文的精細、準確和“契約精神”;在運用過程中注重審判輕視調解,不怕對抗。

(3)原因:人們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不同的思維習慣的影響。因為地理位置、經濟和歷史發展的差異,導致東西方形成不同的文明,深刻地影響着各自的法律習慣;(學生能從宏觀角度概括分析,其他言之成理亦可)

【解析】

本題考查中西法律的不同特點,主要考查學生對材料信息的分析概括能力和聯繫所學解決問題的能力。

(1)“春秋決獄”的突出特點,可以根據材料中的“是指在審理案件時不適用已有的法律條文,而是用儒家經義(即儒家所宣揚的倫理道德),特別是孔子修訂的《春秋》一書中的‘微言大義’,附會漢朝法律,作為審判的依據”分析概括得出。其產生的社會背景可以聯繫所學,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影響來回答。“春秋決獄”產生的影響可以聯繫所學,從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法律的僵化*和具有較大的隨意*等方面辯*分析。

(2)與*古代法律相比,西方法律的顯著差異,可以根據材料中的“在西方社會,‘法’這個東西是個很莊嚴神聖的東西”“傳統上都是注重審判輕視調解,這和他們‘追求精確、不怕對抗’的思維習慣是一致的”“西方文明注重精確,因此設計了大量的精細的法律條文,並且作為自己行為的依據”等信息分析概括得出。

(3)導致中西方法律傳統重大差異的主要原因,可以根據材料中的“宏觀思維模式導致了模糊,不注重精確,而注意‘實用’”等信息,並 結合所學從地理位置、經濟和歷史發展的差異等方面來回答。

知識點: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