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訴訟當事人”造句大全,訴訟當事人造句
9、正確處理民事訴訟當事人及當事人適格問題,是啟動訴訟程序,解決民事糾紛的前提*條件,是溝通實體事實與訴訟程序的一個橋樑。
12、暫且假設我是你的訴訟當事人。
15、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實質*程序參與是民事訴訟中辯論主義與處分權主義的綜合或上位概括。
18、世界民事訴訟發展的新動向是協動主義,其突出強調訴訟當事人與法官之間的互動與合作。
21、比如在美國要提起訟訴,預審取*階段常常很宂長,這期間訴訟當事人要向對方提供相關的材料。
24、訴訟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合意假定某種事實或者法為真或者相關。
27、因此,檢察機關具有特殊的訴訟當事人的法律地位。
31、當前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調查取*權存在的最突出問題是權利的行使缺乏相應的制度保障。
34、什麼樣的模式才符合*的民事訴訟當事人保護自己的程序權利的要求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37、是的。民事訴訟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稱為原告和被告,而在第二審程序中稱為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40、訴訟當事人往往基於現實的需要而未約定債務的履行期限,目前,我國學術界對未定履行期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意見未達成一致。
43、行動計劃指出,將嚴格控制並慎用死刑,並將依法保障訴訟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2、第八條【訴訟權利平等】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
5、論*訴訟主張的活動的國家公訴機關和訴訟當事人。
8、民事訴訟法中的當事人處分權在民事訴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權利。
13、訴訟當事人通常必須作出書面申請。
17、控告,指控。指控某人或其他訴訟當事人的過失。
22、保險訴訟中保險金請求權的提出及相應*據的收集和提供主要是由保險訴訟當事人完成的。
26、刑事*主體是指在刑事訴訟的法庭審理中,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審判機關提出*據,運用*據闡明係爭事實、論*訴訟主張的活動的國家公訴機關和訴訟當事人。
32、鬆散型合夥明顯地不具有民事主體的特徵,故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和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資格。
36、因此對民事訴訟當事人取*制度進行研究具有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41、在這種環境下,訴訟當事人及其律師一般設想,不可能和法官在正式訴訟之外討論待決案件的是非曲直問題。
1、訴訟當事人作為訴訟當事人而捲入一起法律訴訟的人或團體
6、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雖確定了公訴案件被害人訴訟當事人的主體地位,但沒有賦予其上訴權。
11、原告和被告都屬於訴訟當事人。
19、訴訟契約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之間以直接或間接地對現在或將來出現的民事訴訟施加某種影響,引發法律效果為目的的合意。
25、本文正是以此為視角,展開對民事訴訟當事人取*制度的研究。
33、説到底,書記官的工作就是充當律師、訴訟當事人、老百姓和法院之間的聯繫渠道。
39、要求“唯一專有記錄”(正如人們有時稱呼的)的主要原因在於堅持對訴訟當事人的公正*。
3、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
10、被害人作為刑事訴訟的主體,法律賦予其訴訟當事人的重要地位,在刑事訴訟中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
20、做為私人訴訟當事人,我怎麼對毀了我的事業的誹謗尋求補救呢?
29、應在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範圍、舉*時限、賠償範圍的確定和同案犯在逃的附帶民事訴訟問題上加以完善。
42、據普遍的推定,外行的陪審員傾向於過高估計傳聞*言的*價值,尤其是當訴訟當事人被剝奪反法問的機會、不能盤問本人並非訴訟中的*人的陳述人時。
7、刑事訴訟目的的實現仰賴於國家司法機關和刑事訴訟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對刑事訴訟程序規範的遵守。
23、當然,法律行動並不存在於真空之中:還需要訴訟當事人的參與。
38、在訴訟過程中,國家和公民之間發生了直接的對話,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的司法機關,另一方是表現為公民個體的訴訟當事人,因此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之間的關係在訴訟過程中昭然若揭。
14、第二部分股東派生訴訟當事人。
35、此外,民事訴訟當事人還可以查閲本案有關材料,並可複製與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
16、要求私人訴訟當事人在訴諸法庭訴訟之前先尋求行政程序的解決辦法,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二點:
4、本文從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基礎理論研究入手,通過對民事訴訟當事人理論中基本概念的比較分析,論述的民事訴訟當事人這一概念。
28、第三:他擔任過本案的*人、鑑定人、辯護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
44、筆者強調指出:舉*責任是訴訟當事人的一項法律責任,並不是其它機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