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前**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因濫用職權、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8年。這説明①*一... 國語站 題庫 5.5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問題詳情:2008年4月11日,前**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因濫用職權、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8年。這説明①*一旦犯罪,就要被判無期徒刑②任何人不論其職位高低、功勞大小,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③法律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回答】B知識點:其他題型:選擇題 TAG標籤:受賄 濫用職權 前局 被判 上海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