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

當前位置 /首頁/題庫 > /列表

(2019·五省六校期末聯考)1935年5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因爲...

問題詳情:

(2019·五省六校期末聯考)1935年5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因爲...

(2019·五省六校期末聯考)1935年5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因爲該法對總統制定行業準則的權力定義不當,導致這一權力“幾乎不受任何限制”,故而屬於國會的非法授權;另外,根據聯邦憲法的貿易條款,聯邦*也無權管理州內貿易。最高法院的這一宣判體現出,美國(  )

A.最高法院反對實施新政

B.分權制衡原則充分落實

C.司法權對行*的制約

D.**傳統得到維護

【回答】

D

解析 材料只說明瞭最高法院宣佈《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並不等同於最高法院反對實施新政,排除A項;材料體現了司法權對立法權的制約,未體現相互制衡,故B項錯誤;材料說明了《全國工業復興法》因對總統權力定義不當而被宣佈違憲,體現了司法權對立法權的制約,排除C項;材料體現了權力的制約,維護了*制度,故D項正確。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美國共和制的確立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