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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岭南学院”造句大全,岭南学院造句

《岭南大学条例》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生效,岭南学院亦于同日改名为岭南大学。

一百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教授认为,行政区划调整并不是万应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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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陈教授返回*担任岭南学院市场学讲座教授兼商学院院长。

国殇之柱由岭南学院移送至浸会大学邵逸夫楼平台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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